乌兰察布(Ulanqab)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市,地处中国正北方,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理坐标为北纬39°37′~43°28′,东经109°16′~114°49′,东西长458公里,南北宽442公里,总面积54,500平方公里。 [1] 东部与河北省接壤,东北部与锡林郭勒盟相邻,南部与山西省相连,西南部与首府呼和浩特毗连,西北部与包头相接,北部与蒙古国交界,国境线长100多公里。乌兰察布系蒙古语,译为“红山口”。乌兰察布地理位置优越,内蒙古自治区所辖12个盟市中,乌兰察布是距首都北京最近的城市,是内蒙古自治区东进西出的“桥头堡”,北开南联的交汇点,是进入东北、华北、西北三大经济圈的交通枢纽,也是中国通往蒙古国、俄罗斯和东欧的重要国际通道。2016年09月,乌兰察布入选“中国地级市民生发展100强”之一。 2017年06月,乌兰察布被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国家卫生城市。
乌兰察布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